還是看別本文學入門吧——伊格頓:《如何閱讀文學》

第一次讀伊格頓的《如何閱讀文學》已經是快十年前的事了,現在是2024,一個距離2046比1997還近的年份。那時讀伊格頓完全驚為天人,巧奪天工,大開天眼,海闊天空。那時還忍不住想要開個專欄,寫一系列《如何閱讀香港文學》,就用伊格頓的架構來寫導讀。我跟一位編輯前輩聊到這事,他大惑不解:為甚麼要做這事?

現在重看,他是對的。寫香港文學有很多方法,把伊格頓的框架硬套進去,就像是碩士生的期末作業。這個小故事,純粹分享一下當年讀到《如何閱讀文學》時的震撼。

雖然這個震撼也翻譯不成其他東西。後來我跟另一位編輯前輩聊到文學,幾乎無法招架她的文學基本問題。於是她伸手一指叫我去看別的,那就紮實非常多了——我之後有機會再談那本。當時,我完全不知道《如何閱讀文學》的問題在哪裡。又或者說,十年前的我,看不懂伊格頓當然是我的問題,怎麼可能會是大師有問題呢?借用書裡的一句,「文學就像絕對君主一樣,在搖尾乞憐的大臣面前,君主是絕對不會錯的。」我就「喳遵旨微臣先行告退」。

熟悉伊格頓的朋友讀到這句話雙眼都應該都掉了出來。1983年出版《文學理論導讀》時,全書結論最後一句是「文學的死亡有助於獅子的覺醒,這不是不可能的事」。文學要死,文學又當絕對君主,結論只能是一個:文學是耶穌,在伊格頓這死了三十年,又用耶穌神拳將墳墓的石頭打爆復活了。
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是一部入門級著作,一個新手村。2012年出英文版後,2014年火速由黃煜文翻譯成繁體中文,商周出版。伊格頓在全書最初希望本書「充當初學者的指南」,「能對已經投入文學研究或在空閒時喜歡閱讀文學的人有所幫助」。幫助甚麼呢?他希望在這本書裡顯示,「批判分析可以是有趣的,而這麼做有助於破除分析是樂趣的敵人這樣的迷思」。我覺得這非常有趣,因為他後面做的事情除了幽默的文字以外,我是看得相當無趣。

這個論調在伊格頓2003年出版的《理論之後》已經提過了:「清教徒錯把愉悅當作輕佻,是因為他們錯把嚴肅當作虔誠。」伊格頓想必是個有趣加愉悅的人,有趣到忘記自己是誰在哪了。他正正就是這種嚴肅研究風氣的推手之一(見先前寫的《文學批評》一書)。而《如何閱讀文學》一書,一共分為五個章節,分別是開頭、人物、敘事、詮釋、價值。

我們可以看見前面三章是閱讀文學的基本功,後面兩章是價值判斷。強硬分為兩部分是徒勞無功的,因為價值判斷會悄悄滲入前三章的入門心法裡。比如說,「人類從根本上來說,彼此之間並無太大不同,這是後現代主義者不願承認的事實」,又或,「現實像是一張纏結的網子,每個成分都錯綜複雜地糾纏在一塊」,甚至「偏執狂或陰謀論者總是無中生有,以為自己看見了情節」。這些句子都滲進了伊格頓對於文學的價值判斷:反後現代主義者、社會結構主義、反過度詮釋(詮釋要有既定邏輯)。
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距離《文學理論導讀》已經三十年了,在八十年代,伊格頓揚言的「解放獅子」,讓獅子覺醒知道自己比馴獅者強壯,現今已經成功了。文化研究確實吃掉了文學,還吃掉了文學系所。如今,他也不喜歡理論成為了「智力娛樂」——也許這就是他選擇從新手村重新再來的原因?用更好的觀念來教育白紙一張的新生代?但是,《如何閱讀文學》成為了一個忽前忽後忽左忽右的搖擺狀況,這比較像是「如何像伊格頓閱讀文學」(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Terry)。君主是絕對不會錯的,但大臣準備要謀反了。

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的最後兩章分別是「詮釋」和「價值」,當我們看見這些涉及道德判斷的詞語出現在一本入門書時,就得警覺一下了。我剛剛隨手打開書櫃裡一本《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》,這夠入門了吧,它的章節都是些小說敘事聲音、虛構的重要性、細節或腔調,諸如此類的。新手村有新手村該有的樣子。至於伊格頓的詮釋和價值——嗨,得了吧,又來了。

讓我們看看伊格頓在這兩章裡怎麼談文學吧:「解讀總是要在文字中尋找遠多於文字支持的部分,但無論如何,都必須獲得邏輯上的支持。」與此同時,「作品的原始意義不一定壓制得住作品日後產生的新意義。我們對過往作品的了解很可能比當時的人來得透徹。」這裡講的是解讀文學的方法,我們閱讀作品不能看見黑影就開槍,要提出合理的解釋,與此同時,我們比起前人有更多的資源。這裡講的都是大實話,讀書雖然是一件個人的事,但我們建基在更多讀書人的心得之上。

不過,伊格頓幾頁之後就把這個推論拉到自己的領域裡了,以上的話他歸納成「文學作品的意義屬於公共事務」,而作品是用來「生產意義」的。必須以一個網絡來看文學作品的意義,其後進入價值一章時,他就開始解釋這種公共事務如何影響我們閱讀文學了。在這裡,我們可以理解到為甚麼當時我會被這本書搞得暈頭轉向,那些都是我當時還不懂的事。

文學作品的解讀要放進脈絡裡,而這種脈絡可能是歷史,也可能是文化,在這種說法裡,由於歷史有時是偏頗的,而各種文化也未必相近,伊格頓懷疑了「普世文化」的說法。可能一些被認為是普世的文化在某些地方並不如此,比如並不是每個地方都相信民主自由人權等等,又或有些作品在還沒廢奴的時候寫,諸如此類。於是伊格頓認為,文學的解讀最重要就是開放,時空會變,解讀也會變。
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始終是一本入門書,也只有是入門書,才能停止在提醒而不是提出方案。否則,這種說法跟沒有說話沒有差別之餘,這跟伊格頓真正想講的話有一個巨大的跳躍。他想說的,其實是讀者和詮釋者就算無法完全理解歷史脈絡和跨文化也好,也要著重在「生產意義」之上,因為這是「公共事務」。但是把這結論直接丟出來並用眼花繚亂的各種例子帶過,何嘗不是一種光速撤退。前三章的言之鑿鑿,最後交給文化多樣性來結尾,就像是一個攤手搖頭的姿勢:我就只帶你來這裡了,新手教學完了,接下來就是你的故事,我在王關等你。

全書的最後一節更是可圈可點,伊格頓引用了一位他認為是「公認是人類史上最糟糕的作家之一」的詩,老實說我覺得寫得沒那麼差,他應該沒讀過我們暢銷書榜上的詩集(又重燃起我想寫一個專欄的慾望)。詩寫得怎麼樣完全不重要,伊格頓的論點是,就算公認寫得差的詩,也許換個時間換個空間換個文化,它可能在未來成為絕世好詩。

我們記得伊格頓對於後現代主義的相對主義大加鞭撻,結果《如何閱讀文學》停在這樣一個(假裝)開放的結尾,實在使人搔頭。

其實問題在於這裡,這本書主要想從一些入門概念帶到生產意義的結論裡,就好像去玩具店買了一台遙控車,叫小孩讓它跑得比法拉利還快。書裡最大的問題,在於伊格頓想要整合一些諸如口味、品味、文學史等等的議題,進入同一個框架裡。但最後又把這些問題一手塞給文化差異。結果輕描淡寫地用一首公認的爛詩來結束。如果真的有人看完這書把為爛詩翻案作為公共事務,這才是真正公共事務的災難。

如何閱讀文學?這本書教會我們有很多方法,很多文化,很多歷史,很多脈絡,很多價值。伊格頓大聲反對理論成為智力娛樂,結果搞一搞,文學也成了智力娛樂了。oh no。


《如何閱讀文學》的五章論述,不難理解到當時為甚麼我想將它放進本地文學來寫專欄時,編輯前輩肯定會對此猶豫。前三章是入門分析還沒有問題,但當我們去到詮釋和價值這些大議題時,我可以提出甚麼?

伊格頓提出了一些個人心得:對於原創性的懷疑,並不是只有原創才是好的;相似性比起差異性更值得看重;「令人信服的藝術其實可以透過巧妙地編織貧乏的材料而誕生」;移情不是理解作品的唯一形式。這些通通都指向一條脈絡:伊格頓的左翼文學接受史。

但是到底該如何閱讀文學呢?伊格頓停留在一時一地的猶豫裡,並覺得詮釋是為了生產意義,用新提出的意義作為公共事務,並解放更多的可能性。只不過,在提出這些美好想法時,他又絕口不提資本主義現在已經跟文學合為一體,文學不談當下的狀況,就像前男友重遊舊地時尷尬地過門不入。

歷史文化決定了讀者的口味,而現今的資本主義文化也決定了口味。口味是能分出高下的,《如何閱讀文學》裡羅列了超級大量的書,就連書的副標題都放了二十四個案例。在這些案例裡伊格頓幾乎沒有為它們分優劣,但最後有忽然出現了一個「公認」的爛作家,還說日後他可能會翻案?我當年讀這本書時,說來慚愧,還真不知道他爛在哪裡。對真正的新手來說,這詩跟前面舉的大師例子其實差不多。不過伊格頓說他差,那就相信吧。

讓我們回到閱讀文學時最原初的問題,來自伊格頓左翼對極的另一位文學批判家,在九十年代看見左派盛行時深感不滿的布魯姆(Harold Bloom)。他在《西方正典》這部試圖重建文學正統經典權威的書裡提到:「一個批評家的首要任務是把競技者那古老的、同時相當嚴厲的三合一問題——這本書跟另一本書比起來,是比較好、比較差、還是不相上下?」

伊格頓會懷疑這個問題,在於如果意義可以一路生產,再加上他對審美的政治判斷,這種比較評判是必須要被打破的。與此同時,他又可以公認一首詩寫得爛——其實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基本矛盾,文學與革命思想或多或少互斥。文學可以關懷,可以憐憫,可以幫助,可以介入,可以生產。但它確實有一套邏輯在,那套邏輯雖然由權威製造,也有可能落入傅柯所講的知識權力學,但它本身應該要是一套建制。把這套建制砸爛,再說解放獅子,結果就甚麼都沒有了。讓我們回到諾思的《文學批評》:「當今文學院系的組織方式,不再圍繞舊美學意義上的『文學』概念,也不是圍繞那種看似唯心主義的文學『批評』工程,而是大體圍繞『文化文本』及對這些文本進行剖析的工程。」

但其實或者,《如何閱讀文學》缺的只是一條尾巴,一條伊格頓不想承認但我們可以接上的一條腿。閱讀文學,是為了建立「你」的那一套,生產「你」的意義,進行「你」的判斷。在一切這些甚麼公共事務之前,文學是可以屬於個人的。審美可以是個人的,一如閱讀的快樂首先在於自己身上,後來才與別人分享。文學首先是一種個人的快樂。不要害怕背叛集體。

「叛徒是小說、英雄都必須的角色。叛徒針對的是主流的意義世界,是既定的秩序。」德勒茲在〈逃逸的文學〉寫道:「成為叛徒很難,那是在創造。人必須為此丟掉身分、面孔,必須要消失,變成未知。」這種說法,跟伊格頓的生產意義有甚麼差別呢?既然都是要自己生產意義的話?分別在於,德勒茲強調,當你要成為叛徒時,除了要知悉歷史文化等等脈絡以外,隨時都要關注到底在背叛甚麼東西。游牧跟建制一體兩面,共同前進。伊格頓在這裡絕口不提的,其實是文學的建制——但他又抱有懷疑,因為建制文學的歷史實在生產了太多經典。他又不想讓理論成為「智力娛樂」,結果把自己綁起來還加塊巨石,丟進大海裡了。

但文學為甚麼不能當智力娛樂呢?又或說,文學本身就是一種智力娛樂。它提供的愉悅是獨一無二的,是其他諸如電影、遊戲、藝術等範疇無法提供的,這又有何不可?伊格頓還是說得對的,分析不是樂趣的敵人,只是他沒有提供足夠的樂趣而已。關於《如何閱讀文學》,讓我們當一次叛徒,去其他地方去找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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